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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城民初字第4240号

唐孝才与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政分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6-02
公开日期
2017-08-04
所属地区
青岛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劳动争议
当事人
唐孝才,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政分公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