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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1202民初1084号

翟祥国、吴锦锋与亓观兵、田燕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31
公开日期
2016-06-28
所属地区
莱芜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当事人
翟祥国,吴锦锋,亓观兵,田燕刚

裁判文书全文

莱芜市莱城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1202民初1084号

原告:翟祥国。

原告:吴锦锋。

被告:亓观兵。

被告:田燕刚。上列原、被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中,因双方对案件事实争议较大,案情复杂,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为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审判员 王 洋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刘晓露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