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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皖1225执694号

陶春花与赵品付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阜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30
公开日期
2016-05-31
所属地区
阜南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6)皖1225执694号赵品付:本院已立案受理陶春花申请执行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限你于

二〇一六年六月六日前,按照阜南县人民法院(2015)南民一初字第04197号民事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逾期不履行,则强制执行并将你录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