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胶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281执2278号申请执行人张伟强,男,汉族,住山东省沂水县。被执行人青岛远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胶州市里岔镇韩家庄村东。法定代表人朱铎军,系该公司经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劳动争议纠纷一案,胶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胶劳人仲案字(2014)第291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青岛远征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履行相关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对胶劳人仲案字(2014)第291号裁决书本次申请的事项执行完毕。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周丽萍
审判员 秦 涛
审判员 郑晓鹏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书记员 李 玉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