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云0902民初240号原告贺某某,女,1974年4月30日生,公民身份号码5335211974********,汉族,临沧市人,农民,住临沧市。被告杨某甲,男,1970年3月26日生,公民身份号码5335211970********,汉族,临沧市人,农民,住址同上。
原告贺某某诉被告杨某甲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3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
审判员张晓雷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贺某某、被告杨某甲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贺某某诉称,原、被告双方于2000年8月4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婚后共同生育长子杨某乙、次子杨某丙、三子杨某丁。被告自长子1岁多时就因矛盾殴打原告,多次将原告打伤。经亲属教育后,多次保证不再殴打原告。后被告并没有改掉打人行为,仍然殴打原告,出于对孩子的成长考虑,原告一直忍让至今。近期,在2016年1月19日、2月19日,被告两次动手将原告鼻子、右腿、左眼打伤。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有2012年在宅基地上建盖的砖混结构的房屋二间;夫妻共同债权有11余万元;夫妻共同债务有22.2万元。现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1.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2.共同生育的三子杨某丁由原告抚养,长子杨某乙、次子杨某丙由被告抚养,抚养费各自承担;3.夫妻共同财产和债权债务平均分割;4.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被告杨某甲对结婚登记时间及子女生育情况无异议,但辩称:1.为了家庭,被告不同意离婚,现在孩子还小,正需要挣钱供子女上学。原告诉状说的2016年1月19日、2月19日两次动手打过原告是事实,但事出有因。一次是原告骗被告出去拿烟,其实是在路边和别人打电话,故用棍子打了原告两下;一次是原告在卫生间打电话,被告在旁边听到,被告认为原告和其他异性朋友通电话,话语内容暧昧,超出普通朋友通话的范围,听到后气愤,无法控制情绪,劝说未果,故动手打了原告。2.被告已经认识到自己没有正确处理好家庭矛盾,处理方法简单粗暴,知道动手打原告是不对的,并愿意做出保证,为了家庭和孩子,希望原、被告和好,在今后的生活中,多承担起家庭责任,好好善待原告。3.原告所述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及债权是事实,共同债务不全是事实,欠博尚信用社的已经偿还了一部分。原告贺某某为证明其诉讼主张,向本院提交如下证据材料: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欲证明原告的身份情况;2.结婚证原件二份,欲证明原、被告领取结婚证的事实,系夫妻关系;3.户口簿原件一份,欲证明原、被告共同生育子女的出生年月;4.照片4张,欲证明被告打伤原告眼睛和脚的事实。经质证,被告杨某甲对原告提交的证据无异议。被告杨某甲未向本院提交任何证据材料。
本院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和本案案情相关联,经被告质证亦无异议,均作为本案证据使用。根据庭审和质证,本院确认如下法律事实:原、被告经相互认识并自由恋爱,于2000年8月4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共同生育长子杨某乙、次子杨某丙、三子杨某丁。后因夫妻双方性格差异较大,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被告因原告与异性朋友通电话,内容暧昧,2016年1月19日和2月19日殴打了原告两次。现原告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本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本院认为,结婚是以男女两性结合为基础,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结合。结婚自愿,离婚自由。本案中,原、被告系自由恋爱,自愿结婚。婚前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础,婚后共同生育了孩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没有正确处理好家庭矛盾,在原告与异性朋友通话的过程中,被告对原告猜疑较多,没有足够信任,没有及时沟通交流,导致夫妻产生矛盾。被告处理问题简单,没有顾及后果,动手打过原告,影响了夫妻感情,其行为存在过错。但在庭审过程中,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态度诚恳积极,在法庭上当面向原告保证愿意改掉自身的动手行为,善待原告;在今后的婚姻生活中,多承担家庭责任,照顾好家庭子女。故
本院认为,原、被告双方虽有家庭矛盾,但根据现有的证据和庭审查明的事实,不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完全破裂,原、被告双方仍然共同居住生活,没有出现法定判决离婚的事由。结合本案实际,在今后的婚姻家庭生活中,只要被告改掉自身的缺点及不足,正确处理好家庭矛盾,善待原告;原告也注意规范和他人交往过程中的言语及行为,双方相互包容、理解、信任,夫妻感情能够修复。故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判决如下:驳回原告贺某某诉被告杨某甲离婚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300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150元,由原告贺某某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员 张晓雷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 张绍强
书 记 员 杨庚远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