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14**民初1149号原告田廷轩,女,1989年3月10日生,汉族,住夏津县。被告张晶晶,男,1990年7月16日生,汉族,住夏津县。本院在审理原告田廷轩与被告张晶晶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田廷轩于2016年5月26日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予原告田廷轩撤诉。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田廷轩负担。
审判员 宋磊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李松
田廷轩与张晶晶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山东省夏津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鲁14**民初1149号原告田廷轩,女,1989年3月10日生,汉族,住夏津县。被告张晶晶,男,1990年7月16日生,汉族,住夏津县。本院在审理原告田廷轩与被告张晶晶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田廷轩于2016年5月26日申请撤诉。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予原告田廷轩撤诉。案件受理费150元,由原告田廷轩负担。
审判员 宋磊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