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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桂1022执284号

田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黄明西其他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法院
田东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26
公开日期
2018-08-13
所属地区
田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田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黄明西,李彩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八条

裁判文书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桂1022执284号申请执行人田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法定代表人黄国强。被执行人黄明西,男。被执行人李彩艳,女。关于申请执行人田东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与被执行人黄明西、李彩艳行政征收一案,广西田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作出的东人口征决字[2012]第040034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现已经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广西田东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作出的东人口征决字[2012]第040034号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已经执行完毕,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阮仁学

审判员  莫愈鸿

审判员  XX纯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潘春燕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