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湘0426民初691号原告曾某某,女……委托代理人邓志琴,广东金粤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XX龙,广东金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蒋某某,男……本院在审理原告曾某某与被告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曾某某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未缴纳本案诉讼费,亦未向本院申请减交、缓交、免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彭宇轩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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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曾某某与被告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撤诉裁定书
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湘0426民初691号原告曾某某,女……委托代理人邓志琴,广东金粤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XX龙,广东金粤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蒋某某,男……本院在审理原告曾某某与被告蒋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原告曾某某在法院指定期限内未缴纳本案诉讼费,亦未向本院申请减交、缓交、免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彭宇轩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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