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皖0124执472号
被执行人:安徽满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庐江县。
法定代表人:丁立满,该公司总经理。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庐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被执行人安徽满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一案中,被执行人安徽满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拒不履行本院于2014年5月8日作出的(2014)庐江行非审字第00131号执行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安徽满意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