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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成执指字第673号

成都金佛贸易有限公司、四川省金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彭中位、刘祥琼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决定书

法院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23
公开日期
2017-11-23
所属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指 定 决 定 书(2016)成执指字第673号锦江区人民法院:本院受理的姜权应申请执行成都金佛贸易有限公司、四川省金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彭中位、刘祥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6)川01执950号】,因被执行人主要财产在你院辖区,为方便执行,经研究决定,将本案指定你院一并执行。执行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以及执行结果请书面向本院汇报。附:1、本案的相关案卷材料;2、本院承办人石波电话8291****。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