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辽0111民初1030号原告李德伟被告安云鸿被告吕游本院在审理原告李德伟与被告安云鸿、吕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5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18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代理
审判员 李倩倩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王 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
李德伟诉安云鸿、吕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辽0111民初1030号原告李德伟被告安云鸿被告吕游本院在审理原告李德伟与被告安云鸿、吕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6年5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自愿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一款之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180元,减半收取,由原告负担。
代理
审判员 李倩倩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书 记 员 王 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