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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0602执699号

烟台智库典当有限公司与李松玫、龙口市日东工贸有限公司典当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22
公开日期
2016-06-24
所属地区
烟台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鲁0602执699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烟台智库典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松玫、龙口市日东工贸有限公司典当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李松玫、龙口市日东工贸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李松玫、龙口市日东工贸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