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石法执字第601号申请执行人熊荣斌,男,1985年2月12日生,汉族,居民,住江西省瑞金市。被执行人温骋,男,1992年8月18日生。汉族,居民,住石城县。申请执行人熊荣斌与被执行人温骋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2月5日作出[2014]石民一初字第60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熊荣斌于2015年4月3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1.3万元,现因被执行人温细城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作出的[2014]石民一初字第601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如发现被执行人温细城有可供执行财产,可向本院再次申请执行。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黄加寿
审判员 杨仓仓
审判员 赖经夷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曾聿晖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