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434执225号申请人王运峰。被执行人尚玉峰。本院受理的申请人王运峰因与被执行人尚玉峰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强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樊玉平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闫一宁 来源:百度“”
王运峰与尚玉峰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434执225号申请人王运峰。被执行人尚玉峰。本院受理的申请人王运峰因与被执行人尚玉峰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强制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樊玉平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闫一宁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