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2223执690号申请执行人佟秀英,男,住所地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被执行人金全,地址扎赉特旗本院于2016年3月17日立案执行佟秀英申请金全婚姻家庭、继承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金全应支付申请人佟秀英案款0.0元,承担执行费100.0元。被执行人给付了执行款,现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
裁定如下:
一、终结(2016)内2223执690号案件的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胡双虎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李霄磊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