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723执98号申请执行人段世翠。被执行人周长延。被执行人王崇雷。被执行人白伟权。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段世翠与被执行人周长延、王崇雷、白伟权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现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案需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成武县人民法院(2015)成民初字第571号判决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牛爱芹
审判员 李连领
审判员 刘仰喜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黄冬菁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