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川1703民初1482号原告胡道荣,男,汉族,生于1969年2月7日,住宣汉县。被告四川省天朋牧业有限公司,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三里坪街道梧桐梁社区关家院小区C栋2-10-2号。
法定代表人:涂家梅本院在审理胡道荣诉被告四川省天朋牧业有限公司种植、养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原告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曹琴均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书记员 周玉洁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