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423执273号申请执行人张云祥,男,1962年11月13日生,汉族,住山东省庆云县。被执行人胡金方(又名胡金英),女,1970年12月7日生,汉族,住山东省无棣县。被执行人赵方银,男,1970年7月13日生,汉族,住址同上。本院在执行张云祥申请执行胡金方、赵方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庆云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1423民初10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徐洪升
审判员 刘建华
审判员 王化杰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 刘 军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