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定执字第74号申请执行人陈某。被执行人提某。本院在执行提某与陈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提某已履行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2015)定民初字第294号民事调解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2015)定民初字第29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杨亚飞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 侯增尧 更多数据:
陈某与提某离婚纠纷执行裁定书
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定执字第74号申请执行人陈某。被执行人提某。本院在执行提某与陈某离婚纠纷一案中,提某已履行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2015)定民初字第294号民事调解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2015)定民初字第294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杨亚飞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书记员 侯增尧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