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0434执247号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崔永雷与被执行人李建刚、高文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已依法执行到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2016)冀0434执24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0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
崔永雷与被执行人李建刚、高文彬买卖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河北省魏县人民法院” >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0434执247号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崔永雷与被执行人李建刚、高文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已依法执行到位。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通知如下:(2016)冀0434执247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0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