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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冀1121执保130号

加工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法院
枣强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18
公开日期
2017-06-26
所属地区
枣强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1121执保130号

申请人:陈文会。

申请人:孟令磊。

被

申请人:徐时康。

被

申请人:李银娥。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陈文会、孟令磊与被申请人徐时康、李银娥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中,依据申请人申请将被申请人徐时康农行账户XX冻结214731.98元。案件保全措施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杨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