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1121执保130号
申请人:陈文会。
申请人:孟令磊。
被
申请人:徐时康。
被
申请人:李银娥。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陈文会、孟令磊与被申请人徐时康、李银娥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中,依据申请人申请将被申请人徐时康农行账户XX冻结214731.98元。案件保全措施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杨义。 微信公众号“”
加工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河北省枣强县人民法院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16)冀1121执保130号
申请人:陈文会。
申请人:孟令磊。
被
申请人:徐时康。
被
申请人:李银娥。本院受理的申请人陈文会、孟令磊与被申请人徐时康、李银娥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中,依据申请人申请将被申请人徐时康农行账户XX冻结214731.98元。案件保全措施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杨义。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