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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苏1084民初1553号

1553臧惠与朱玉华、陆宽新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高邮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18
公开日期
2018-02-09
所属地区
高邮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臧惠,朱玉华,陆宽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全文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苏1084民初1553号原告臧惠(慧)。委托代理人郭恒平。被告朱玉华。被告陆宽新,系高邮实验小学教师。

原告臧惠诉被告朱玉华、陆宽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3月29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16年5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前,原告臧惠申请对本案被告朱玉华撤诉,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予以准许。原告臧惠的委托代理人郭恒平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陆宽新经本院合法传唤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缺席审理,现本案已审理终结。

原告臧惠诉称,2014年朱玉华因资金紧缺,通过原告亲戚郭恒平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0元,约定借用一年,并由朱玉华妻弟被告陆宽新担保,原告将现金交由亲戚郭恒平转交朱玉华,2015年原告向借款人及被告讨要借款,借款人及被告再三拖延,后经协商,再续借六个月,并约定至2016年2月28日本息112000元一并归还,并出具借据一张。2016年3月,原告多次向借款人及被告要求偿还借款,均遭到拒绝。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陆宽新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12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被告陆宽新未答辩。

经审理查明,2014年借款人朱玉华因资金紧缺,通过原告亲戚郭恒平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000元,约定借用一年,由借款人妻弟被告陆宽新提供担保。期满后,借款人及被告再三拖延,后经协商,再续借六个月,约定至2016年2月28日本息112000元一并归还,并出具借据一张。该借据约定:“今借到臧慧人民币壹拾壹万贰仟整¥112000元,其中100000元为本金、12000元为利息一并计算在内,还款日期2016年2月28日,现金借用,今借人朱玉华、陆玉巧,担保人:陆宽新,2015年8月30日”。2016年3月原告多次向借款人及被告要求偿还借款,均遭到拒绝。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陆宽新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合计112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以上事实由原告陈述及提供的借据为证,被告陆宽新未到庭,致无法质证,本院对于以上事实依法予以确认。由于被告陆宽新未到庭,致本案调解不成。

本院认为:原告与借款人朱玉华、陆玉巧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合同法律关系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陆宽新为以上债务提供担保,应当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庭审中,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视为其放弃抗辩、质证的权利。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陆宽新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归还原告臧惠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2000元如被告陆宽新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70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陆宽新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履行判决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2540元(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扬州分行汶河支行,户名: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1×××57)。

代理

审判员 于 谦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书 记 员 李万芳附本案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第二款: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