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623执90号申请执行人王学洲。被执行人耿怀章。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学洲与被执行人耿怀章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248388元,已执行0元,未执行248388元。现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山东省无棣县人民法院(2015)棣民初字第120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债权。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秘杰云
审判员 邱海军
审判员 高文元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书记员 蔡长松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