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桂1002执428号申请执行人李红,女,1966年8月31日出生,汉族,住广西百色市右江区。被执行人百色市山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广西百色市东笋路与建华路口交汇处。法定代表人曾跃林,该公司董事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李红与被执行人百色市山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中,已向被执行人百色市山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对(2015)右民一初字第71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执行完毕,(2016)桂1002执428号执行案予以结案。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罗学新
审判员 黄成锋
审判员 张世健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书记员 龚志帽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