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723执342号申请执行人高要,农民。被执行人宗升会,农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要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宗升会债权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5)成民初字第639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火文胜
审判员 许卫民
审判员 王军生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书记员 卞 伟 微信公众号“”
高要与宗升会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裁定书
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723执342号申请执行人高要,农民。被执行人宗升会,农民。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高要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宗升会债权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2015)成民初字第639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火文胜
审判员 许卫民
审判员 王军生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书记员 卞 伟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