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豫1423执80-1号申请人关梅,女,回族。被执行人关飞,男,回族。被执行人王莉(王明英),女,汉族。申请人关梅与被执行人关飞、王莉(王明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河南省宁陵县人民法院作出(2015)宁民初字第147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关梅于2016年1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且正在履行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宁陵县人民法院(2015)宁民初字第1471号判决书终结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光辉
审判员 潘 勇
审判员 吕新杰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七日
书记员 王修魁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