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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灵民初字第1288号

王恩权与龙胜各族自治县兴隆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龚高生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灵川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16
公开日期
2018-01-08
所属地区
灵川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王恩权,龙胜各族自治县兴隆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龚高生,陈美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