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内0522执604号申请执行人色音其其格,女,53岁,蒙族,个体,住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被申请执行人都古吉雅,女,48岁,蒙族,农民,住内蒙古通辽市科左后旗。本院执行色音其其格申请都古吉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后民初字第3295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提出申请后,于2016年2月17日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协商自愿达成和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科左后旗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后民初字第3295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齐宏武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书记员 包啸天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