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6)豫03行辖7号黄晓明诉洛阳市吉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吉利区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指定管辖,
本院经审查认为,吉利区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理由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由新安县人民法院管辖。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来源:
洛阳市吉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辖行政裁定书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6)豫03行辖7号黄晓明诉洛阳市吉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一案,吉利区人民法院报请本院指定管辖,
本院经审查认为,吉利区人民法院报请指定管辖的理由成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由新安县人民法院管辖。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六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