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092执185号申请执行人文登富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文登区文登营工业园。法定代表人陈泉序,经理。被执行人安茂莲。上列当事人之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4)威经技区民初第70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期间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判决书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08条第(1)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本院作出的(2014)威经技区民初字第70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执行费77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孙菊涛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书记员 杨 熙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