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赣0981民初540-1号
原告:熊生荣,男,1961年8月16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所地:江西省丰城市。
委托代理人:管国亮,江西省丰城市三维法律服务所律师。
被告:熊和平,男,1952年11月12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本院在审理原告熊生荣诉被告熊和平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熊和平涉嫌诈骗被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分局于2016年3月26依法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因该案现属于侦查阶段,故本案无法送达、开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六项、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本案中止诉讼。
审判员 胡亚群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书记员 陈建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