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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0127民初1600号

毛世良与叶国信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淳安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12
公开日期
2016-06-01
所属地区
淳安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毛世良,叶国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淳安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浙0127民初1600号

原告:毛世良。

被告:叶国信。

原告毛世良诉与被告叶国信民间借贷纠纷,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1、判令被告叶国信归还原告毛世良借款人民币44800元及利息5376元、违约金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审理,现已审理终结。本院

经审理查明:被告叶国信曾向原告毛世良借款,被告于2015年3月27日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确定借款金额44800元,期限至2016年3月26日,借款期内月利率为1%,逾期不还,则需承担违约金5000元。到期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遂成诉。

本院认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原告毛世良向被告叶国信交付借款,被告叶国信应该按约归还借款,原告要求被告叶国信归还借款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原、被告约定了月利率为1%,从2015年3月27日算至2016年4月19日按照年利率12%计算即5809元,原告主张5376元符合法律规定。借款人和出借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部分不予支持。本金44800元从2015年3月27日算至2016年4月19日按照年利率24%计算即11618元,原告主张的利息和违约金总和未超过11618元,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5000元,本院予以支持。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之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叶国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毛世良借款44800元并支付利息5376元和违约金500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80元,减半收取590元,由被告叶国信负担590元。原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来本院退费;被告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本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淳安支行;户名:淳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12×××48)。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180元。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缴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为工商银行湖滨分理处,户名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12×××68】。

代理

审判员  徐金生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二日

书 记 员  程俊霞附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