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6)豫0203刑初46号公诉机关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任某某(曾用名任曾用),男,汉族,初中文化程度,个体经营者。2014年12月26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开封市公安局土柏岗分局刑事拘留,因达不到提请逮捕条件,2014年12月31日被开封市公安局土柏岗分局取保候审,2015年12月31日经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辩护人郭永军,河南大梁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以汴顺检诉刑诉(2016)3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任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武卫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任某某及其辩护人郭永军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4年12月25日晚21时30分许,被告人任某某酒后驾驶深灰色别克牌小型轿车沿开封市新宋路自西向东行驶,行至求实中学东门东侧时将路边步行的被害人杜某某撞伤后逃逸,其继续驾车向东行驶至新宋路与青年路交叉口处,撞上路边的电线杆和商铺临街摆放的货架后停车。经检测,案发当晚被告人任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16.8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被告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鉴定,被害人杜某某的头面部、肢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一、二级。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有:被告人任某某的供述;被害人杜某某的陈述;证人李某某、王某某、董某某的证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血醇检验报告单、鉴定意见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及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公安机关查获经过、发破案经过及证明材料;接处警登记表、情况说明;任某某户籍证明。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任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任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辩护人郭永军提出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系初犯,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对被害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已经赔偿,且被告人有残疾,建议对其判处缓刑。被告人任某某向本院提交的证据有:残疾证。
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25日晚21时30分许,被告人任某某酒后驾驶灰色别克牌小型轿车沿开封市新宋路自西向东行驶,行至求实中学东门东侧时将路边步行的被害人杜某某撞伤后逃逸,其继续驾车向东行驶至新宋路与青年路交叉口处,撞上路边的电线杆和商铺临街摆放的货架后停车。经检测,案发当晚被告人任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16.8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被告人任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法医学人体伤情程度鉴定,被害人杜某某因交通事故致伤头面部、胸部及肢体部,造成右面部创瘢痕7cm,并致胸部、肢体软组织损伤,右股、胫骨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一、二级。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被告人任某某的供述;被害人杜某某的陈述;证人李某某、王某某、董某某的证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照片;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血醇检验报告单、鉴定意见通知书;驾驶人信息查询结果单及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机动车信息查询结果单及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公安机关查获经过、发破案经过及证明材料;接处警登记表、情况说明;任某某户籍证明。上述证据经庭审质证,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任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同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且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316.84mg/100ml,应从重处罚;故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不应判处缓刑,对其辩护人的意见不予采信。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并对被害人给予一定赔偿,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人任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 判 长 孙 洁
审 判 员 王惠生
人民陪审员 张合兴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书 记 员 张 晴本案引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