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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沪02民终1177号

冯静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10
公开日期
2016-05-24
所属地区
上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当事人
冯静,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发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服装城股份有限公司,陆小李,方文钦,骆丽娜,张帆,薛金妹,金仙桃,戴菊青,陈余江,陈邓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五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