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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鲁1092执428号

隋忠举与威海市润泽矿山洗选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10
公开日期
2016-05-25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当事人
隋忠举,威海市润泽矿山洗选设备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裁判文书全文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092执428号申请执行人隋忠举。被执行人威海市润泽矿山洗选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本院的(2015)威经技区商初字第438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上述当事人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16年5月3日作出(2016)鲁1092民破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对被执行人威海润泽矿山洗选设备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的(2015)威经技区商初字第438号民事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在具备执行条件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程   军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书记员 丛彩霞存在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