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阜宁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6)苏0923民初516号原告周小四,市民。委托代理人刘飞虎,阜宁县新华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被告李军,市民。被告祁秀娟,市民。
原告周小四与被告李军、祁秀娟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月27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周小四的委托代理人刘飞虎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李军、祁秀娟经本院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期满后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周小四诉称,被告李军、祁秀娟曾在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89000元,由原告与第三人余正洋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借款人及担保人主张权利未果后,于2013年起诉至阜宁县人民法院,阜宁县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李军、祁秀娟作为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原告作为担保人对此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出具(2013)阜商初字第0462号民事判决书。后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阜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将借款44500元从原告处执行到位,阜宁县人民法院出具了结案通知书。现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判令二被告偿还其代为偿还的借款44500元。被告李军未作答辩。被告祁秀娟未作答辩。
经审理查明,2012年11月19日,被告李军、祁秀娟向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50000元,周小四、周桂平、余正洋、解文翠为上述借款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被告李军、祁秀娟尚有借款本金107000元及相应利息未按时归还。后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本院要求李军、祁秀娟归还贷款本金107000元及利息,周小四、周桂平、余正洋、解文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院经审理后,作出(2013)阜商初字第046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李军、祁秀娟偿还原告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7000元及利息,周小四、周桂平、余正洋、解文翠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因借款人及担保人未有还款,经本院执行,原告周小四代被告李军、祁秀娟偿还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44500元。现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判令二被告偿还其代为偿还的借款44500元。上述事实,有阜宁县人民法院出具的结案通知书、储蓄存(取)款回单及原告的庭审陈述等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李军、祁秀娟差欠阜宁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有本院(2013)阜商初字第0462号民事判决书予以认定。原告周小四作为担保人代被告李军、祁秀娟偿还借款44500元后,有权向二被告追偿。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
判决如下:被告李军、祁秀娟偿还原告周小四代为偿还的借款445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完毕。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12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李军、祁秀娟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开户行:江苏省盐城市农行中汇支行,帐号:40×××21)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审 判 长 李正坤
代理
审判员 郭 洁
代理
审判员 彭 艳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
书 记 员 高文轩附录法律条文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保证人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