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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桂0821刑初149号

一审刑事裁定书

法院
平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09
公开日期
2016-05-24
所属地区
平南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裁判文书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16)桂0821刑初149号被告人蒙某犯盗窃罪一案,本院于2016年4月26日作出(2016)桂0821刑初149号刑事判决书。现发现其中有错误字句,特此补充

裁定如下:原判决书第2页最后一行及第3页第1行“因本案被羁押22日应予折减,即自2016年1月20日起至2016年5月29日止”;现更正为“因本案被羁押23日应予折减,即自2016年1月20日起至2016年5月27日止”。

审判员  周玲

二〇一六年五月九日

书记员  梁双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