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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常民一初字第625号

原告唐某某与被告楼某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常宁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5-01
公开日期
2016-11-30
所属地区
常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离婚纠纷
当事人
唐某,楼某

裁判文书全文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常民一初字第625号原告唐某,女。被告楼某,男。案由:离婚纠纷不公开理由:离婚

审 判 长  曹诗田

审 判 员  尹素林

人民陪审员  蒋云辉

二〇一六年五月一日

书 记 员  李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