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敖执字第2920号申请人吕伟林,男,汉族,住敖汉旗。被执行人计亚飞,男,汉族,住敖汉旗。本院受理吕伟林申请计亚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敖汉旗人民法院(2015)敖民初字63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韩承志
二〇一六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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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伟林申请执行计亚飞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内蒙古自治区敖汉旗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敖执字第2920号申请人吕伟林,男,汉族,住敖汉旗。被执行人计亚飞,男,汉族,住敖汉旗。本院受理吕伟林申请计亚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现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敖汉旗人民法院(2015)敖民初字63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韩承志
二〇一六年五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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