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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皖1504刑初15号

王应春、刘五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4-30
公开日期
2017-05-25
所属地区
六安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应春,刘五,代友军,徐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二条,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二条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