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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1082民初2704号

尹学与陈卫斌、尹红燕等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临海市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4-28
公开日期
2016-05-05
所属地区
临海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当事人
尹学,陈卫斌,尹红燕,冯昌

裁判文书全文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6)浙1082民初2704号

原告:尹学。

被告:陈卫斌。

被告:尹红燕。

被告:冯昌。

原告尹学与被告陈卫斌、尹红燕、冯昌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16年4月6日向本院提起诉讼。本院于同日立案受理后,在审理过程中,原告尹学于2016年4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的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尹学自愿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尹学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780元,减半收取390元,由原告尹学负担。

审 判 员  张 鑫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代

书记员  叶彬彬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