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1402执字第631号申请执行人山东广通管道穿越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志刚总经理被执行人崔书告,,男,1978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高唐县管道南路300号5号楼1单元302号。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2015)德城民初字第1468号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至今未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
裁定如下:提取被执行人崔书告应得收入215165元。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刘振明
审判员 夏丽华
审判员 张宗巨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贾立刚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