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肥乡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428执180号
申请执行人:殷献民。
被执行人:韩庆德。
被执行人:韩瑞英。申请人殷献民与被执行人韩庆德、韩瑞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发现(2015)肥民初字第1383号民事判决书未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
裁定如下:肥乡县人民法院(2015)肥民初字第1383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执行员 张永飞二〇一年××月××日
书记员 葛志海 关注公众号“”
殷献民与韩庆德、韩瑞英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河北省肥乡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冀0428执180号
申请执行人:殷献民。
被执行人:韩庆德。
被执行人:韩瑞英。申请人殷献民与被执行人韩庆德、韩瑞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发现(2015)肥民初字第1383号民事判决书未发生法律效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
裁定如下:肥乡县人民法院(2015)肥民初字第1383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执行员 张永飞二〇一年××月××日
书记员 葛志海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