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6)粤行终232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黄惠治、张海军、赖志根等638人。
诉讼代表人:黄惠治,男,汉族,1967年12月27日出生,住广东省和平县2。
诉讼代表人:张海军,男,汉族,1972年12月24日出生,住广东省和平县。
诉讼代表人:赖志根,男,汉族,1955年9月5日出生,住广东省和平县。
被
上诉人(原审被告):和平县人民政府。住所地:广东省和平县阳明镇解放路**号。
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县长。
委托代理人:黄志磊,和平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委托代理人:陈文泉,广东佳益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黄惠治、张海军、赖志根等638人因诉被上诉人和平县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费及养老费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河中法行初字第59号行政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原审法院
经审理查明:原告向本院提交了原告638人的身份证件,通过对证件上的住址信息进行核实,原告分布在阳明镇的东山居委会、东城居委会、西城居委会、城西居委会、南堤居委会、城东村委会、大楼村委会、雅水村委会、附城村委会、均上村委会、珊瑚村委会,贝墩镇的三多村、河溪村、石村,林寨镇的中前村,彭寨镇的九子村、彭镇村,公白镇的新陂村,古寨镇的丰和村,大坝镇的汤湖村,古寨镇的丰和村,合水镇的彰洞村,热水镇的下径村。另,原告提交了两份证据主张诉求: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有关工作的函》及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阳明镇城东村被征地群众作出的《关于和平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问题的答复》。其中《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有关工作的函》的主要内容是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原告到该局进行上访,该局要求和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依规处理。《关于和平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问题的答复》的主要内容是和平县人民政府在现行相关政策规定和和平县被征地农民缴费及享受待遇情况两方面作出相应的答复。2015年8月25日,原告认为被告征地行为损害其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决:1、被告和平县人民政府依照和平县地税局自由职业标准支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每人每月482元;2、被告和平县人民政府依照广东省统计局提供的2014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支付被征地农民的养老费用每人每月1847.65元。原审法院认为:本案的焦点是原告黄惠治、张海军、赖志根等638人的起诉是否符合起诉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和第二十五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的规定,本案中,原告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原告的成员是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与被告和平县人民政府实施的征地行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另,原告只提交了《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有关工作的函》和《关于和平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问题的答复》两份证据,从上述证据所载明的具体内容和答复对象,均无法直接作为原告要求被告依相应标准支付其社会保险费和养老费用的事实根据。综上所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黄惠治、张海军、赖志根等638人起诉。
上诉人黄惠治、张海军、赖志根等638人不服一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称:原审裁定适用法律错误,驳回我方起诉不妥。请求二审法院依法予以改判,撤销原审裁定。
被上诉人和平县人民政府二审答辩称:原审裁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正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已按相关政策得到相应解决。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请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经审查,认定事实与原审裁定认定事实无异,本院确认原审裁定查明认定的事实。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本案中,上诉人黄惠治、张海军、赖志根等638人仅向原审法院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未提供证据证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和平县人民政府实施的征地行为具有利害关系,上诉人黄惠治、张海军、赖志根等638人依法不具备本案原告诉讼主体资格。此外,上诉人黄惠治、张海军、赖志根等638人提交的《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有关工作的函》和《关于和平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问题的答复》,均无法直接作为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和平县人民政府依相应标准支付其社会保险费和养老费用的事实根据,上诉人黄惠治、张海军、赖志根等638人的起诉缺乏具体的事实根据,其起诉依法不符合法定条件。原审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的规定,裁定驳回黄惠治、张海军、赖志根等638人的起诉,并无不妥,本院依法应予以维持。上诉人黄惠治、张海军、赖志根等638人上诉请求撤销原裁定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其上诉请求依法应予以驳回。综上,原审裁定正确,本院依法应予以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罗 燕
代理
审判员 刘德敏
代理
审判员 黄伟明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 记 员 朱璐明附上诉人黄惠治、张海军、赖志根等638人名单:赖志根、吴丰英、赖海勇、赖秋芬、梁宜红、朱波、赖日炎、赖梦现、赖金玲、彭昌翠、肖炳、吴金导、赖丽琴、赖云初、黄碧托、曾培朗、黄日新、曾运德、陈爱华、赖海敏、黄日英、赖祥青、吴彩燕、赖芙蓉、黄春惠、曾榕纯、黄惠敏、邹国荣、凌惠平、邹飞科、黄美优、陈文武、邹小玲、陈文婷、邹国扬、叶海英、邹理华、邹镇、邹水清、曾林姐、赖志杰、白春回、赖正纯、王秀谊、赖学军、朱映忠、黄红梅、朱惠婷、朱建江、叶金环、叶秋谷、黄雪珍、黄庆艺、周飞蛾、黄小飞、黄庆和、黄李春、黄丽雅、周梅娣、吴春翠、朱月欢、朱逢生、朱格煜、谢月妹、周素群、黄小花、黄海武、黄海文、邹月修、钟小牧、黄志军、黄国卫、张婷婷、黄春琴、黄春丽、朱云平、庄益华、何水柏、朱映宋、何凤琴、朱小媚、朱小拉、朱建卫、赖胜生、赖谊、朱志文、朱美玲、朱仕学、朱运嫚、朱智慧、朱丹平、汪正传、吴雪云、李月权、朱春花、谢秀都、朱承智、汪研科、叶秀芬、汪一冲、吴清利、吴志坚、林春蚕、吴芬芳、黄凉英、陈洁、陈亮、陈活力、曾秀兰、陈庆辉、徐焕嫦、陈庆干、陈威、陈丹丹、陈庆光、曾秀霞、叶健颖、叶健乐、朱兰新、赖小明、赖小玲、黄秀、李智聪、陈月果、陈明、伍华梅、曾玉柔、曾册娣、曾小妹、张百泉、黄惠敏、朱菊花、黄锦添、庄玉婷、徐小飞、徐小乐、黄飞浩、陈彩玲、李彩云、吴丽娜、周碧辉、王仕兰、陈伟强、黄彩、赖小清、黄金碧、徐运建、吴新蛾、黄月娣、徐开合、赖冬桃、吴海陆、曾凡晒、徐开南、李春香、池南钦、谢志民、谢洁梅、朱惠英、张学文、黄春华、梁勇娣、黄智慧、黄智锐、黄春红、黄志勇、黄志慧、刘祥根、赖向红、黄伟纯、郑辉煌、余春伟、张月友、黄锡金、黄锦城、黄国强、吴小芳、叶春姐、朱小令、吴冠庭、袁石凤、吴冠兰、张聪、黄小春、黄火新、张辉廷、庄子秋、黄金碧、周彩华、刘运贵、杨素菊、周芳霞、刘明雀、刘哲、王顺利、宋金朵、庄欢乐、庄姐英、庄学球、吴燕琼、罗立志、叶梅英、庄纪健、吴秀球、罗仿教、庄均煌、谢运廉、黄三妹、张丙阳、张东云、张东雪、黄爱生、黄小玲、黄日阳、黄碧兰、黄碧淡、黄嘉欣、陈明、黄宜昌、卢金水、邹运石、叶玉兰、杨小玲、邹雄滨、邹雄泉、黄氏碧、钟彩琴、朱亮、黄运彩、黄连花、陈娘娣、王小鸽、曹风英、庄友良、吴日林、黄国庆、吴慧巧、吴欢欣、朱林玉、何仁坤、罗紫玲、孔凡英、罗赞、邓华亮、王永全、王纯、谢雪爱、王巧梅、邓宇航、黄水莲、周春明、周国平、朱春映、廖文艺、廖文武、黄碟飞、庄佳瑜、洪琴娇、谢秀兰、谢卫力、谢卫平、谢卫胜、庄向明、陈金玉、黄锦添、庄严、黄月兰、巫菊、吴素琴、陈延谦、黄雪妹、吴文杰、吴文雄、陈李萍、郑习好、何石娣、郑于峰、朱海英、朱义娜、谢小花、陈意金、陈意成、陈伟牛、陈志穗、陈芷瑶、陈寅威、黄春回、骆翠、罗丽娟、麦春景、麦锦焕、麦锦嫦、麦锦秀、陈文平、黄秋菊、陈韶丽、何金秀、陈伟强、陈彩玲、陈晓丹、陈文钦、陈树托、麦财、麦庆达、陈桂娣、麦日光、麦日朋、麦智慧、李庆学、李康尔、李紫凤、谢惠灵、林武赢、王修妹、刘嘉成、刘乙欣、刘日朋、唐年妹、叶芹英、张世云、黄庆勇、张家力、张文平、魏蓉、张汉泉、赖政惠、叶茹月、曾水清、张海军、黄小捷、张旖旖、曾秀芬、张明海、谢丽雅、张明志、张桂纯、肖金慧、张运才、张志强、黄亚谷、黄新长、张金兰、吴莲钦、吴建伟、吴建明、陈培朗、叶玉英、陈水英、罗沙沙、罗建国、罗建立、李小理、吴文钦、黄志平、吴丽珍、吴丽莎、吴基钦、吴志芳、吴志强、吴松滨、梁可爱、张新环、张文华、何玉瑶、王惠珍、朱秀兰、林小芬、何玉含、黄水娣、朱秀珍、叶青、周姝、黄日玲、何己优、陈查烂、朱五金、王会兰、叶清波、谢秋香、郑于亮、陈晓容、谢国光、叶树娣、邹林泽、邹火云、陈丽嫚、罗东堂、赖海欢、黄景云、赖谷香、赖红星、李丽、李小武、吴明接、黄金涛、李君美、李春杰、李建飞、赖正顺、黄立崖、曾凡丽、罗万能、吴成宜、陈文聪、卜大妹、罗新科、邱春生、黄运火、王女及、卜少卿、卜向前、邱坚芬、朱冰雪、卜革军、卜建国、叶亚冲、卜玉清、陈长城、叶仕永、卜大道、叶杏新、邹水林、吴菊英、邹剑南、邹石井、黄彩烈、黄学贤、罗玉玺、吴日映、黄洪泉、黄淑蓉、黄碧云、黄惠健、黄春少、黄春杏、黄惠治、黄丽蓉、邹振华、卢李先、邹学纯、邓丽娟、黄丙运、邹亚桂、叶火英、邹冠军、白素珍、邹家良、林小兰、赖福妹、邹日光、邹广峰、周日燕、罗小兰、邹海军、邹焕庆、黄远红、邹小妹、陈晓丹、陈娘坤、赖胜暖、朱目志、谢春菊、谢小红、陈金玉、吴丽萍、叶梅英、吴锦娣、曾红英、刘日朋、赖畅、黄日阳、黄爱生、袁石风、王顺利、卢金水、谢运廉、朱小令、张永青、黄小珍、张榆征、张云媚、张科研、吴秀娟、黄日延、肖伟胜、徐草光、肖伟曼、吴志科、黄东笑、吴东仁、罗玉英、吴志光、吴仕炼、黄新接、吴子良、黄优平、罗国军、罗万胜、吴三平、吴君、吴飞、曾小琴、罗国威、张志勇、向永翠、张泽鼎、黄东姐、黄玉霞、邹李胜、罗召平、赖志诚、曹新云、王玉烟、陈丽曼、赖志巧、罗东桥、黄西尧、邹立建、黄锦华、吴仕娥、黄伟里、邹文清、邹李恒、周金妹、邹伟池、曾春曲、朱如红、邹科、邹快、邹志力、黄秀明、邹文新、彭飞坐、吴建妹、邹莎莎、邹志华、邹颖、邹少武、黄新金、黄钦志、邹飞浪、邹玉铭、邹玉欢、邹庆业、邹秋娥、黄秋兰、叶李荣、邹春景、邹小挺、杨风云、邹爱学、吴小风、卢连玉、邹辉晓、邹胜韬、邹伟中、邹伟深、黄丰友、邹向阳、邹海涛、邹日运、肖水花、何彩新、邹民德、周银英、邹锦锋、肖建娣、朱兰香、邹振仁、邹新火、郑秋娥、黄定安、朱玉彩、刘举正、陈辉芳、刘清华、刘于德、刘铁栋、刘如玉、刘慧玲、陈延炫、黄兰芳、刘革辉、刘革优、刘滑廉、李登娣、刘钊先、叶杏优、刘新秋、刘钊新、刘新辉、刘令森、谢建红、刘锦泉、刘锦玉、吴宝成、刘元明、刘春妙、刘丁颖、刘逸宁、叶新宜、陈建国、陈庆丰、谢月红、陈小芳、黄春妹、何伟生、曾红英、黄翠平、陈向明、张紫明、朱运果、黄云炼、陈志向、阙立兰、叶海云、陈本仁、肖新娣、王研文、汪思佩、白日娣、陈华清、何恵娟、陈建新、陈端端、陈华德、黄金妹、朱干群、钟彩兰、朱志科、梁金姐、陈吾为、陈一行、廖卫雄、叶谷香、廖秀娟、廖运菟、廖卫明、黄洪阳、廖运果、廖水省、梁玉丽、朱新烂、邹林全、走水端、邹丽密、邹卫新、黄祥生、邹新连、罗快乐、罗欢迎、叶贤、邹海中、黄谷英、邹月然、叶银英、邹新活、赖伟兰、邹李干、邹新宪、邹拉拉、邹丽莉、曾金演、张增城、刘国辉、刘乙欣、张海滨、张海玲、黄胜娣、何秋霞、林雪丽、邹水平、邹水林、邹炳仁、邹小玲、黄相林、邹金赞、骆祥娣、罗紫玲、罗卫红、张伟你、陈桂娣、吴伟东、罗赞、谢秀兰、洪琴娇、刘民养、黄水桂、裴建党、黄慧志、刘月玲、庄春庆、庄警住、张慧珍、庄春胜、张月娥、曾小妹、曾红玲、黄慧雄、黄惠平、黄聪棋、梁宝雄、刘幸治、邓雪娥、朱长花、庄云雅、黄妹芬、邹新妹、刘见治、吴金秀、钟铭玲、钟思情、曾焕艳、李粤娜、李剑允、卢小燕、王金桃、谢光荣、谢优嫚、谢优岳、赖正银、李坚雄、李秋菊、李碧青、黄小拉、郑小云、李吾安、钟展雄、吴新怀、钟必发、钟继发、钟丽芳、姜林华、王彩环、郑丙锐、黄国懿、郑恩森、郑先平、李秀兰、李惠娴、李平均、钟秋生、曾玉琴、曾志康、黄惠红、钟秋青、叶小红、钟武卫、李洪颜、袁秋丽、李红仟、李红娟、李胜中、李淑莉、李淑芳、李淑益、朱彩霞、吴香谷、卜建中、曾红英、卜丽珍、卜志雄、卜志浩、黄玉敏、卜怡开、卜金可、卜建巧、叶仟、叶东胜、叶志卫、叶雪芳、黄运德、黄月花、黄飞响、黄飞活、李彩云、李智聪、陈菊花、朱永明、赖新镜、朱运福、朱文雄、黄单翠、朱运仟、朱志伟、朱志翔、黄国攸、赖小丹、黄振环、邹娥东、曾令电、曹任桂、朱崇文、黄雨平、吴锦娣、罗卫红、庄立华、谢春菊、吴辉新、徐进兰、李仕青、吴乃华、曾志光、李谷秀、曾志辉、李固军、黎灵芝、李佛铭、李功东、吴运妥、李国强、李俊伟、黄来娣、周日娣、赖祥万、凌良好、赖春明、刘流弟、赖运志、黄学超、黄秋霞、赖水娣、罗文珍、李海威、吴顺英、李赴兴、黄月娥、朱雪丰、王金、廖月英、谢相群、赖祝幸、赖海彬、李海洲、邹志娜、邹道、黄水芳、曾德日、朱海燕、黄立智、赖红梅、邹亿雄、李雄卫、周飞英、周石中、周碧辉、陈娘坤、赖胜贵、谢新建、陈胜年、张小英、陈万河、孔凡翠、陈康福、陈春丽、陈月果、张增城、张海滨、吴丽娜、张海玲、张红梅、赖胜芬、黄胜娣、朱目志、赖胜浩、谢爱华、黄火星、李海军、谢春卡、李海辉、何桂、李学庆、朱海岸、叶锦中、朱新彩、巫金水、钟伟雀、吴文秀、赖昭暖、黄彩、赖胜刚、黄谷青、黄丽满、赖秀丽、赖天灵、梁桥妹、赖志远、卢玉彩、李学武、黄玉粦、吴顺英、李小理、叶秋谷、朱玉彩、黄兰芳、罗建立、罗立志、罗建国、庄东浩、刘格优、黄定安、黄月花、黄雪玲、黄宜昌、吴冠兰、黄碧淡、黄碧兰、黄小玲、黄嘉欣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