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785执13号申请执行人王心梅。被执行人牟文。被执行人王巧艺。本院在执行王心梅与牟文、王巧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同意延期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4)高民初字第279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付深平
审判员 田作坤
审判员 张坤涛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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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心梅与牟文、王巧艺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高密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6)鲁0785执13号申请执行人王心梅。被执行人牟文。被执行人王巧艺。本院在执行王心梅与牟文、王巧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同意延期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裁定如下:终结本院作出的(2014)高民初字第279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付深平
审判员 田作坤
审判员 张坤涛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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