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6)浙0282执1824号胡长英:宁波新上海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宁波新上海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胡长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16)浙0282民初1102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宁波新上海国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16年4月11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胡长英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16)浙0282执1824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