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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豫1721执398号

西平农商行诉贺帅帅、驻马店市浩然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执行决定书

法院
��平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4-23
公开日期
2017-08-30
所属地区
��平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裁判文书全文

河南省西平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6)豫1721执398号本院在执行河南西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贺帅帅、驻马店市浩然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贺帅帅、驻马店市浩然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的规定经合议,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贺帅帅、驻马店市浩然机械加工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应。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