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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0422刑初23号

李会英与姜艳芳、姜云猛、李汝英、李平芬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

法院
澄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4-22
公开日期
2019-06-18
所属地区
澄江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刑事一审
案由
故意伤害
当事人
李会英;姜艳芳;姜云猛;李汝英;李平芬

裁判文书全文

暂未收录该文书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