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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杭下执民字第1687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与徐学再、颜海燕、浙江安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6-04-20
公开日期
2018-12-31
所属地区
杭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案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当事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与徐学再、颜海燕、浙江安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全文

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5)杭下执民字第1687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与徐学再、颜海燕、浙江安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杭州市国立公证处作出的(2015)浙杭证执字第336号执行证书,于2015年07月08日立案执行。因被执行人徐学再、颜海燕、浙江安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