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6)浙0109执1569号 申请执行人杭州阿福儿童用品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浙江斯威达卫浴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斯威达非织造布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杭州阿福儿童用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斯威达卫浴科技有限公司等案由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15.1自动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年××月××日 () 备注:《结案通知书》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之规定。注意两点:1、执行完毕应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给双方当事人。2、双方当事人书面认可执行完毕或口头认可执行完毕并计入笔录的,无需制作结案通知书。 来源:百度“”
(2016)浙0109执1569号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